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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唤醒沉睡的资产

2012年05月26日

无论是商务部直管的内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还是受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系租赁公司(以下简称“金租公司”),现有筹资模式无法支撑多元化的资金需求已成为行业的共同痛点。


 

一位在租赁业浸淫多年的资深人士表示,受困于负债与资产结构的不尽匹配,如何盘活资产变现才是行业解决资金来源可持续的根本。


 

筹资各有痛点


 

虽然眼下国内流动性泛滥,融资租赁业的筹资渠道却依然狭窄而趋同,各租赁公司最为倚赖的一个资金来源仍非银行贷款莫属。


 

但从现状来看,商务部直管的租赁公司在信贷资金的获得上较银行系金租公司处于“明显劣势”。“你说按照1∶10的杠杆率来放大,但银行最多只按照1∶3给你贷款,尤其是商务部旗下的金租公司,银行就把你当做工商企业。”某外商系租赁公司高管如是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商务部所属群体内部的融资能力也差异很大。如母公司是外资银行的外商租赁公司因可直接通过母行获取人民币或美元资金,在成本上反倒具有一定优势。而在商业贷款之外,发挥项目资产较为丰富的特长与银行系金租公司合作,则成为厂商背景租赁公司的重要筹资渠道。


 

至于上市公司旗下的租赁公司,除了要考虑资金成本,更面临报表的压力。正如某厂商系租赁公司高管指出,高负债的租赁业和制造业这两类性质不同的企业并表就是一个“怪胎”,业务做大之后会对上市公司母体产生很大影响,因此还须解决融资的结构问题。


 

好在业内已经开始呈现筹资渠道的多元化态势。如作为企业客户,一些小型租赁公司已在去年通过浙商银行发了几笔中小企业集合债,为租赁公司的资产退出和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通道。


 

另外,外商租赁公司也将可能跨越发金融债的门槛。日前第四轮中美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公布,中方承诺按照法定程序审批符合条件的包括外资在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中国发行金融债券。


 

不只如此,“商务部很快要将内外资监管合到一处”的消息,同样令仍然处于试点阶段、一直在行业中处于“弱势”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感到振奋。


 

外汇困扰最大


 

与其他同业相比,由于天然的“血脉优势”,银行系金租公司目前尚无须为资金来源纠结。


 

不过,因普遍将航空、航运和大型设备作为战略重点,外汇资金缺乏也成为当前困扰金融租赁公司发展的主要问题。“像飞机、船舶制造商等主要在国外,现在多以美元计价和结算,而这恰恰是我们的短处。”一位银行系高管向记者表示。


 

他认为,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美元资金来源以传统的购汇和银行借贷为主,但前者存在汇率风险敞口,后者成本又很高,加之航空公司等承租人对价格十分敏感,极大地挤占了金租公司机船业务规模和获利空间。


 

在谋求挣脱外汇压抑上,进行跨境人民币结算已开始被金租公司尝试。目前工银租赁、民生租赁都已与国外厂商探讨或实施人民币支付。


 

令金融租赁公司感到宽慰的是,此前一直没有外债使用额度的窘迫已经取得突破。去年11月,民生金融租赁2.62亿美元的中长期外债指标正式获批,意味着其可以外债方式在境外进行直接支付,同年早些时候,工银租赁也获得过2500万美元的短期外债额度。


 

不过,这并非预示着金融租赁业拥有的外债额度将快速增加。据此前发布的《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境内中资企业举借中长期和短期国际商贷分别须经发改委审批及由外管局实行余额管理。此外,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和短期债券也须按照程序报批监管部门审核。


 

除在外汇核销、外债管理等方面面临一些政策障碍外,因不能在境外设立机构,金租公司去境外直融还涉及发债主体和信用征集的问题。“如果在香港设单船或单机公司来作为发行主体,那怎么评级?母公司的担保还不行,可能要母行担保人家才肯买你的债券。”上述银行系高管称。


 

对此,工商银行(601398)副行长李晓鹏曾专门撰文呼吁,如在境外设立SPV、境外并购以及国际市场融资等方面,“应积极稳妥地去除租赁公司走出去的不必要的障碍。”


 

资产证券化亟待破题 


 

实现资产、资金形态的转换,方能在根本上解决租赁公司的融资困境已成为行业共识。


 

从实际操作来看,国内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资产募资所采用的通道主要有信托、私募基金及金融资产交易所。


 

其中,在私募基金方面走在业内前列的有海航系和外商独资的鑫桥租赁,前者在2008年与天津市合资设立了中国第一个租赁产业基金,2011年又在天津东疆保税区建立了一只并购海外资产的租赁基金,后者则通过定制的交易结构和私募基金对接。


 

公开信息显示,迄今只有华融、远东、长江等少数租赁公司以租赁应收账款收益权为标的发行过集合信托,产品期限3到12月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主要介于6%到7%之间。


 

信托模式因何未被广泛使用,业内人士表示,这与目前的市场阶段有关。“投资者对这种收益较低的项目肯定申购的少,信托公司是用信用成本来控制发行规模的,同等额度下当然愿意做更高收益的,成本比较高位的情况下对双方来说都没有竞争力。”


 

金融资产交易所则被认为是适合租赁资产流动的另一个平台。目前,北京、天津等全国较有影响力的金交所都已上线相关产品,其中,重庆金交所率先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可将租赁应收账款或租赁资产以打包或拆分方式出售给投资人。


 

另悉,业内多数金租公司都与资源较有优势的金交所保持着密切联系,仍无成交记录只因交易条件尚待磨合。

 

一位律所合伙人向记者表示,不管是走信托还是通过交易所,广义来说都属租赁资产的证券化。而租赁公司能否实现资产流动的常态化,除了需要资本市场的成熟,关键还是要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态度。